昨天,教育部对外公布消息,2006年北京大学等66所试点高校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其中在京高校有17所。
教育部指出,66所试点高校只能在审批通过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招生。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是非全日制教育,修业年限应比同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试点高校原则上每年分春、秋两季招生,本、专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专业设置备案、审批和管理办法执行。试点高校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学校可以自行组织招生录取,也可委托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招生录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校外学习中心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教育部还强调,严禁没有高中学历或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生或本科生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
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试点高校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对招生工作中乱发招生广告、乱招生、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教育部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对出现违规招生和虚假承诺等严重问题的试点高校,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